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自2019年起,上海市会计人员(包括在上海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在岗人员)均需要在“上海市会计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登记。
各级别(初级、中级、高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的考生,报名前也须完成信息登记。
相关要求及链接如下: |
一、服务指南:点击进入 |
二、申请条件:无 |
三、办理方式:在线申请。点击进入 |
四、申请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 持居民身份证的,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需上传相应有效身份证件。 2. 工作单位证明或学生证明: (1)有工作单位的,上传统一模版并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同时在附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没有工作单位且非在校生的,上传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3)本市在校学生,上传学生证明。 3. 学历学位证书 4. 填写“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需上传相关首次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上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上传人事档案材料或有本人签名盖章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表等)。 5.其他涉及证书的,需上传相应证书或批文至相应的附件类型选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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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附件下载: 1.会计人员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 2.工作单位证明:点击下载 |